分类名称 | 非普通食品原料 |
中文名称 | 肌酸 |
基本信息 | 天津市卫生局:
你局《关于以“肌酸”为食品原料的食品是否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函》(津卫执函【2008】182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肌酸具有增强肌肉耐力的作用,食用后有一定副作用。为保证食用安全,以肌酸为原料制成的产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,其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应不予受理。 |
批准日期 | 2008-08-12 |
公告号 | 卫监督函〔2008〕323号 |
公告标题 | 卫生部关于对以“肌酸”为原料的食品发放卫生许可证问题的批复 |